根据国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审计署(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4]1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的通知》(鄂财监发[2016]31号)相关要求,我市财政局将在全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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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