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壁市从全国重点高校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已按程序完成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经赤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入面试资格进行复审,在此基础上,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报考岗位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因考生弃考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与报考岗位数不足2:1比例的,按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参加面试考生平均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安排
考察时间:2017年6月22—2017年6月30日
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再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形式: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家庭所在社区(或父母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对考生情况熟悉的人员座谈、单独面谈,并查阅考生档案。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不符合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有公告中确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情形。
3、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适宜作为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的情形。 6、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拟定于7月上旬。
(二)体检医院:赤壁市人民医院。
(三)体检对象:经考察合格的考生。
(四)体检工作程序
(1)召开工作会议。召集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布置体检工作,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2)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经清点人员和核对考生身份无误后,由专人负责带往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4)体检完毕,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依据体检项目和标准综合判定,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同时签名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5)体检中心将考生体检报告上报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
(五)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认真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在《体检表》上张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
(2)考生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用人单位通知联系考生时注意做好记录备查)。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到场的,需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推迟。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要求在体检次日3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本人。
(5)体检费用由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四、咨询电话
0715-5332869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