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赤壁市人社局、赤壁市教育局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我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6、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
四、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1日(有效工作日)。
2、报名地点:赤壁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登记照2张。
4、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专班人员根据方案要求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8月5日下午15:00开始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公示
8月6日在赤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成绩,公示期7天。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赤壁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安排到赤壁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办理正式编制,按政策办理工资,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八、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赤壁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赤壁市人社局、赤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赤壁市人社局:0715-5332863
赤壁市教育局:0715-5224652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壁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