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赤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春季
网报时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4月2日至4月13日(有效工作日)。
(二)秋季
网报时间:9月25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至10月19日(有效工作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本市或在本市辖区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申报条件
1、学历标准: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详细学历要求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和《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执行。
2、普通话等级标准: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学科种类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免试。教师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咸宁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15-8271726。
五、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栏中,“资格种类”选择申报的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湖北省”,“认定机构”选择“赤壁市教育局”,然后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栏中选择“赤壁市教育局”,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g,尺寸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直到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返回详细信息页面。网上注册时请申请人牢记注册密码,以便查看或修改信息。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点设在赤壁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5—5224652)。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统自动生成,网报成功后,点击认定提示下面的下载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4纸打印,再用A3纸正反复印,对折),另交一张两寸登记相片,相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底。
(2)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鉴定。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表),符合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的人员到市级医院体检,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
(5)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六、认定结果公示、查询、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资料时,教育局工作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确认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以电话方式联系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给申请人。确认工作全部结束,认定结果在赤壁市教育局网站(http://cbjyj.30edu.com.cn)公示,申请人也可通过注册账户查询认定结果。资格证书打印结束,教育局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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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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