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咸宁市申报2018年度表彰活动项目的复函》(鄂评组函〔2018〕12号)文件精神,我市启动了“赤壁楷模”评选活动,经自下而上推荐、单位审查、牵头部门综合比选,逐级审核,征求市纪委监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9个部门意见,并经市评委组复审、市委常委会审议,确定了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入选“赤壁楷模先进集体”和“赤壁楷模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赤壁楷模”评委组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来信来函请寄:赤壁市“赤壁楷模”评委组办公室(市人社局五楼办公室),邮编:437300,举报电话:5332800,邮箱:1825755549@qq.com。
赤壁市“赤壁楷模”评委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