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的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予以印发,各单位务必按以下要求遵照执行:
一、将《通告》张贴到人群较集中场所并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结合自身的实际,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重担当、明职责、抓落实。
指挥长:董方平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