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遏制疫情蔓延,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要求,现发布3号命令:
1、自即日起,关闭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博物馆、市体育馆、羊楼洞青砖茶博物馆,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全市旅游景区和经营性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运动场所、剧场(院)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暂停营业,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各旅行社含分支机构暂停服务网点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开展业务。原已组团的,1月30日以后出行的,一律取消,1月30日以前出团的,旅行社要主动妥善处理游客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阻止游客退团退费。
3、各星级饭店、社会宾馆自即日起不再接待从武汉来赤人员。要在公共区域设立专门的体温检测点,每天对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报告发热症状人员信息。及时对公共区域和顾客使用的设备、用品进行消毒。
4、全市各类文化旅游惠民活动一律取消。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或营业性演出活动。
请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执法检查,抓好落实。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