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我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二、本人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应自觉实施居家隔离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就医;
三、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交通管制、小区隔离管控等决定、命令,做好居家隔离。严禁随意出入小区、在公共场所聚集和聚众打牌赌博等。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