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家庭及人员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传播,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5日开始对赤壁市全域开展消毒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消毒时间及范围
(一)消毒时间。本次集中消毒活动自2月5日开始至2月10日12时止,务必全域消毒到位。市民自行消毒至少持续14天。
(二)消毒范围。全市所有城乡公共场所,居民住所,交通车辆等。
二、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办、场、区)、各部门组织消毒队伍对各自负责公共区域开展消毒,不留死角。居民自行消毒,由各主管部门监督,确保有消毒药品,确保按时消毒。
(二)消毒期间居民不得外出,公共区域消毒时要关闭门窗。
(三)公共区域采用喷洒消毒,居民住所采用消毒液拖地、擦拭等方式进行消毒。
三、实施措施
(一)市疾控中心负责确诊和疑似病例家庭等疫源地的首次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宣传工作。
(二)密切接触者的居家环境消毒涉及乡镇的由乡镇政府负责,涉及城区的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首次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医学隔离期间的随时消毒,由接触者自行开展。辖区乡镇办政府负责消毒药品的分发,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隔离期间的消毒技术指导和督促。
(三)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宾馆、商超、文化娱乐场所等)、农贸市场、非病例家庭、学校、社区、机关单位、交通路口等非疫源地的预防性消毒由主管单位、业主单位、辖区社区负责。市直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场所和单位小区消毒物资登记申领和分发,其他小区消毒物资申报由辖区各乡镇(办、场、区)负责,统一向市防控指挥部申领并分发。
感谢全市广大市民对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如因消毒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