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赤壁市烟草局在烟草执法过程中,对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现已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码见附表。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赤壁市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联系人:曾令琢 电话:0715-5353678)。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依法进行处理,真烟予以变卖,变卖款上缴国库,假烟以及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予以销毁。 特此公告。 赤壁市烟草专卖局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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