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赤壁
赤壁电视台
赤壁人民广播电台
赤壁政府网
今日赤壁
湖北赤壁手机报
微信公众号
新闻中心
视频电视
新闻聚焦
社会民生
时政新闻
专题专栏
部门乡镇
信息服务
从严治党
平安赤壁
经济发展
生态赤壁
乡村振兴
文化赤壁
旅游服务
卫生健康
民生保障
赤壁教育
文明赤壁
图说赤壁
书记专辑
市长专辑
赤壁网
>
服务资讯
>
烟草局公示公告
>
赤壁市烟草专卖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2022年07月15日 20:37 来源:未知
序号
处罚事项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查获违法物品系真品卷烟、雪茄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2条以下(含2条),且进货总额500元以下。停业整顿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处罚事项依据:
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从轻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
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预警提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赤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赤壁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赤壁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赤壁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赤壁网联系。
热点新闻
图说赤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