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通讯员 汤葵)近日,赤壁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将李某、魏某等12名被告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将杨某等5名被告人向赤壁市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魏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形成了以李某为首的集团犯罪。该犯罪集团一方面通过多次借钱给多名被害人作为赌资,以期高额孳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赌债时采取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以及打人、毁坏财物等方式强行讨债,危及债务人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又为其他讨债难的债权人向他人暴力讨要钱财,以获取非法收入。其中,被告人杨某直接指挥或参与实施上述所有犯罪,被告人余某、卢某、徐某参与实施寻衅滋事罪1起,被告人毕某参与实施非法拘禁罪1起。所犯罪行涉及受害人众多,且都是赤壁市本地居民或长期在赤壁市生活居住的务工人员,严重危急当地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