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融媒体记者 余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随着公安机关对酒驾的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越来越少,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4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就查获一名超载还醉驾的大货车司机,这位大货车司机把自己的饭碗“作”没了。
4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开展路面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黄色中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值勤交警:“在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驾驶员有酒味,就把驾驶员带到执法区对他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
经现场核查,驾驶人为茶庵岭镇云台山村村民贺某,其血液中酒精量为138.6mg/100ml,随后的抽血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8.536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同时还发现该车辆载物超过了核定载量的100%以上。贺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