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三十多年来,黄雅丽兢兢业业工作、无怨无悔奉献,用时间书写了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真挚热爱,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做好人民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她先后在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股、宣教股、律公股等部门工作,现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工作期间被省、市评为“全省优秀普法员”“咸宁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带到群众身边
哪里需要法律服务,黄雅丽就把法律服务带到哪里。在她的组织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次开展或参与“法律进村(社区)”“法援助残惠民生”“农民工法援春风行动”“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等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活动,协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士,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在法律咨询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让群众存疑惑而来带满意而归,使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家庭和社会矛盾的激化,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真心真情服务群众,办好法律援助案件
在黄雅丽的努力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处理来访来电各类投诉,件件有回音有结果,群众满意度高。收到群众送来“法律援助、一心为民”“法律援助保驾护航、捍卫妇女儿童权益”“真心真情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及“法律援助惠民、保护祖国花朵”四面锦旗。
2020年11月,一位70多岁的老人为其儿子一家享受不到村集体福利分红一事多年上访,未得到解决,找到黄雅丽寻求法律帮助,黄雅丽耐心细致倾听了她的诉求后,认为其村委会以其儿子一家为外姓迁入为由,拒绝其儿子一家享受村集体福利,不符合法律规定,劝导她不要上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指导她回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联系律师帮其申请法律援助。法院立案后,法院一审判决胜诉。事后,她感激地对黄雅丽说,“以前因为没文化,遇到事就想上访,以后不会这样了,晓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构建公共法律实体平台,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打造了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实体服务平台。黄雅丽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工作,协助做好服务配套工作,推动各级公共法律实体服务制度建设、完善来访咨询登记、引导法律援助申请、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全市182个村(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黄雅丽积极充当法律知识的实践者和传播者,主动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劳动仲裁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积极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通讯员 宁雪君
审核:吕蓉
编辑:孙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