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新店司法所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集中教育活动”

“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即将来临,4月13日,赤壁市新店司法所组织所属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即将迎来第八个国家安全日。

在集中教育活动中,由新店司法所负责人依据《国家安全法》,讲述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对国家安全工作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进行了说明。并对国家安全主要包括的政治、国土、军事、文化安全等16个领域作了讲解,列举了包括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企图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强调守卫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社矫人员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做到始终不受境内外不法分子的煽动、诱惑,时刻警惕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敢于向国家安全部门反映,同一切破坏社会安全稳定的行为作斗争。

“以前因为自己的愚昧,不懂法,导致犯了错误,对社会产生了危害,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法律不仅是约束的条文,更是保护我们的框架。”社矫对象张某说。

通讯员:来亚

审核:马春霞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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