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宁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2月1日,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宁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12月1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咸宁市会议中心召开,督察组组长费德平、总协调人付凤麟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咸宁市委书记孟祥伟介绍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督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主持会议。

费德平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我省深入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行动;是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

费德平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完成督察各项工作任务。本次督察要立足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重点督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履职尽责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交办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情况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要严守纪律要求,保障督察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督察组将和咸宁市密切配合,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政治责任,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本次督察,高效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付凤麟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协助保障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及《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孟祥伟强调,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务实持久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全力保障督察,为督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全市上下要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举措,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咸宁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咸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有关领导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安排,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为20天,从12月1日到12月20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邮箱。受理举报电话:0715-8902082,受理信箱:咸宁市咸安区月亮湾路特1号A023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受理市及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来源:咸宁发布

审核:马春霞

编辑:罗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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