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将至,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规范祭祀行为,落实禁鞭要求,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中元节期间开展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燃放鞭炮等现象的治理,结合工作实际,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特通告如下:
禁止在我市中心城区:东至赤马港街道夏龙铺社区;南从赤马港街道莲花塘村起,经砂子岭社区、赤马港社区,陆水湖街道青泉社区、锁石岭社区、泉门社区,蒲纺工业园区桂花树社区、六米桥社区、桃花坪社区止;西从蒲圻街道红旗桥社区起,经大田畈社区、凤凰山社区、斋公岭社区至望山社区止;北从赤马港街道营里社区起,经周画岭社区、木田畈社区至夏龙铺社区止的环形区域,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人行道及绿化带、行道树下、小游园等公共场所进行祭祀活动,禁止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中元将至、文明祭祀、从我做起!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