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拟在以下道路设置和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和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2026年2月15日零时起。

上述地点已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反禁令数据作为非现场执法证据使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