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秩序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次交通运输秩序大整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道路、水路及交通运输经营场所。重点范围包括: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城区道路、重点货运通道及施工路段;客运站、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及各类货运源头企业;人流车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全市内河航道、渡口及船舶作业水域。
三、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大整治,全面排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严查各类交通运输违法乱象,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货运、客运、网约车、船舶、码头经营行为,全面整治道路运输、路域环境、水路作业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交通事故,持续提升全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水平,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把货运源头企业关口
1.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矿山、建材、沙场、物流等货运源头企业健全装载查验、出场核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严禁违规配载。严禁为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手续不全的车辆违规装货配载,从源头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3.严控抛洒污染。严禁装载不实、未密闭、易抛洒货物车辆驶出厂区,对源头违规装载行为严格溯源、依法追责。
(二)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
1.严查超限超载。紧盯重点路段、夜间、凌晨等高发时段,从严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无证大件运输等违法行为;
2.严查规避执法。严厉打击货车跳磅、冲岗、绕行避检等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3.严查阻碍执法。严肃处置抗拒、阻碍执法等行为,持续保持严管态势,规范货车通行秩序。
(三)整治公路路域环境乱象
1.严管公路设施。严查擅自挖掘、占用公路及损坏护栏、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的行为;
2.整治违规涉路行为。严查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路边开挖、违规架设管线、搭建构筑物遮挡交通标识、影响行车视线等行为;
3.整治路面污染损毁。严查货运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渣土、带泥上路、扬尘污染、碾压损毁路面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1.取缔非法营运。严厉打击私家车、无资质车辆非法客货运输及无证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2.严查车辆及网约车违规。从严查处营运车辆非法改装、改型改重,以及网约车无证、假证、私下接单等违规经营行为;
3.杜绝带病运营。整治营运车辆未按期年检、安全不达标、带故障上路运营、GPS动态监控设备离线等问题。
(五)整治船舶码头违规作业
1.规范船舶航行。严查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上岗、超员超载、超航区航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2.排查船舶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客渡船、旅游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使用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3.规范码头作业。严查码头无证、超范围经营,特种岗位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未检、未维保、带病运行等安全隐患。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强化联合执法,全域精准管控
统筹交通、公安交管执法力量,健全联合巡查、联合处置机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日间管控与夜间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车辆,开展全覆盖整治,依规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二)深化源头排查,闭环整改隐患
对全市货运企业、运输公司、客运站场、港口码头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整改。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设备检修、车辆安检和安全教育,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
多渠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整治工作要求,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共治,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依规追责问责,健全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事实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依规处置。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及时总结整治经验,补齐监管短板,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全市各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港口码头及广大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主动自查自纠、整改隐患、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