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的关键一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武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的决策部署,紧扣河湖永畅长清目标,持续打好荆楚碧水保卫战,建立健全河湖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不断改善河湖面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持续完善河湖长制体系
加快《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及地方河湖长制工作立法进程,推动河湖长制立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强化河湖长制组织架构建设。成立高规格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构,做实各级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强化部门联动平台和系统内部协同平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联席部门和相应河湖长联系单位名单。
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考核体系。科学设置纳入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优化河湖长制专项考核机制,实化上级河湖长对下级河湖长履职个性化考核。
推动《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一河(湖)一策深入实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调研;推进一河(湖)一档建立完善工作。
加强城乡小微水体管护。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构建小微水体管护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督促强化农村水环境持续改善、水污染综合防治。
二、持续抓实河湖长履职
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强化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纪实通报、重要河湖水质水量月报等工作措施创新,探索建立完善河湖长履职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奖惩机制。
规范河湖长履职行为。修订、完善河湖长工作手册,配强河湖长履职资源,强化河湖长履职制度保障。
落实河湖长巡河巡湖制度。提升巡查实效,健全完善定期通报、提醒、约谈机制。
健全河湖长会议制度。组织召开总河湖长会议和联席会议,指导各地召开流域河湖长会议,督促协调各联席部门、河湖长联系单位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守护河湖健康。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开展提档升级重点任务精准督查和一河(湖)一策年度目标靶向督查、“清四乱”问题销号督查,加强以暗访和曝光为主的第三方督查工作,注重督查结果应用,倒逼责任落实。
聘请第三方对各地河湖长制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和暗访,并对评估结果和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三、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围绕服务长江大保护和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大力实施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创建一大批示范河湖、示范单位、示范人物,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力促河湖长制制度创新全面“开花结果”。
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探索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排名,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清四乱”任务;构建“四乱”问题常清机制,聚力攻坚农村河湖“四乱”问题。抓好采砂船舶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监管工作。
强力推进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行动。加快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步伐,按要求完成节点工作任务。大力开展河湖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巩固河湖拆围、非法码头专项治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成果,持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固废”清理整治工作。
大力开展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的“三清”活动,下大力气整治黑臭河、垃圾河,集中力量剿灭劣V类水,持续攻坚影响河湖水质的突出问题。
持续开展河湖生态修复行动。完成退垸(田、渔)还湖年度任务,定期向社会公布退垸(田、渔)还湖工作进展。严厉打击河湖自然水域投肥养殖行为,严格执行“禁捕”制度,严守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大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复绿,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年度任务,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四、持续推进河湖管护能力建设
加强河湖长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抓住本轮机构改革市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挂牌契机,理顺河湖长制组织领导体制,确保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运转顺畅。加强党建引领、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增强对河湖治理管护的统领力、谋划力、执行力。
加强管护平台建设。加快建成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河湖预警监测平台和联合执法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建立河湖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加强重点河湖动态监控,大力推广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技术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编制河湖长制相关教材、视频课件等培训材料,举办全省河湖长制培训班。指导、支持各地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培训。
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加大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河湖统筹的研究力度,提高“三水共治”科技含量,形成技术支撑合力。开展健康河湖评价标准、河湖管护标准等研究,狠抓河湖生态治理先进科技研究和推广,适时选点开展试点工作。加大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与推广力度,推广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
五、持续构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全民共建、全民共享,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问题举报受理和群众监督,设立河湖突出问题曝光台,畅通问题举报渠道,及时分类处理有关问题。
加强民间河湖长队伍建设,壮大企业河湖长队伍,大力培育河湖管护民间组织和力量,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发挥社会公益组织、河湖管护志愿者以及各类爱水人士作用。
加强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结合精准扶贫攻坚战,将贫困人口纳入河湖保洁公益岗,积极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河湖管护主体。
推动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办好简报、网页和“湖北河湖长”微信公众号,精心策划并推介一批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优秀宣传作品,讲好“河湖长制故事”,督促各地在河湖沿岸居民聚居点增设一批河湖长公示牌,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熊巧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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